Web3 風險投資公司 Paradigm 近期發表了一篇關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註冊議題的政策文章,該公司稱 SEC 主席 Gary Gensler「將甚至可能不構成『證券』的加密貨幣資產強行納入一個不合適的揭露框架」的嘗試是糟糕的政策,SEC 未能向加密貨幣資產用戶和投資者提供他們所需的資訊。
Paradigm 還否認了 SEC 的說法,即它為加密貨幣企業家提供了一條可行的合規路徑。該公司指出,目前的揭露政策是在 1930 年代制定的,遠早於網路,並聲稱目前的政策是「為發行證券的中心化企業量身定做的」,而加密貨幣市場從根本上是不同的。
Paradigm 指出,證券為持有人提供針對中心化實體的法定權利,然而,大多數加密貨幣沒有 「法定權利」,而是「協議中的技術能力」。此外,加密資產可以完全獨立於其發行人,並在沒有發行人的投入的情況下保持完整功能。加密資產也可以透過點對點方式進行交易,使用的技術堆疊基本上和傳統證券和股票所使用的系統完全不同。
Paradigm 認為金融監管機構需要修改其目前的揭露制度,以納入新的技術和資產類別,該公司寫道:
毫不奇怪,如果不對 SEC 目前的揭露制度進行重大修改,SEC 就無法有效監管加密資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