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意晴 (AppWorks 投資經理)
許多 web3 原生的人,對於 Crypto 原先就是產品的其中一環這件事,就像喝水一樣自然,但也時常會把 Blockchain 與 Crypto 劃上等號,待過其他產業的人,也更容易這樣認為。過去五年來,我們試圖用舊有的東西來套用在 Blockchain 的種種事情上,認為只有適合用在 Blockchain 上面的產品,才適合發 Crypto,這限制了許多想像空間。實際上,Crypto 其實只是一個存活在 Blockchain 上的產物,不單是 Blockchain 相關的產品才有應用的機會。
還記得五年前, ERC-20 剛開始盛行時,許多人強調自己發的就是 Utility Token,而不是 Security Token,想辦法避免被歸類在非常敏感的股權。老實說,這樣的舊觀念,造成了許多團隊得兼募公司股權以及公開的 Crypto,最後又得面對要如何讓兩邊投資人利益一致的問題。有些讓股權投資人能等比例換成 Token 出場,有些則衍生出了許多強賣公司持有 Token、收割散戶的問題。回到根本的說,Crypto 其實是一個讓創造者在打造產品、服務時,能夠一致化投資人、團隊、用戶的一個好用工具。透過與產品功能相連的 Token 來讓三者,都為了 Token 增值的目標前進。
成就一個產品需要的東西有:一個好團隊、一筆起始資金、一群好員工,這個人人都知道,但許多人忘記的是,還要有一群用戶。
新工具帶來募資方式的進化
過去創業者最初的資金,多數使用股權募資,無論對象是自己、機構投資人、或者其他天使。股權投資人也認為,因為用股權募資,無論公司做什麼事情,投資人跟創業者總會在同一條船上。實際上,創業者總是能重新開一間新公司,這個保障對於投資人來說,某個程度上根本不存在。在純股權募資的時代,用戶只有在公司上市後,透過公開市場,才有機會擁有自己所用的東西一小部分股權。而透過 Crypto,即便最初的資金仍然由創業者或機構投資人支持,但在許多首次社群銷售的階段,用戶有機會更早期的透過持有 Crypto 來擁有、參與自己喜歡的產品,團隊也有機會藉此找到真的喜歡自己產品的一群人。單案投資金額較大的機構,則被往後擺了一格,要到較後期才能參與投資。這樣的情況下,團隊在早期能夠有機會專心的聆聽用戶意見,更快速的優化產品及服務,改善後提高的用量反應在 Token 價值上,三者都能獲利。
當然,上面的想法很理想化,當今許多 Token 的設計並不完善,並不是所有設計,都能有效地達成利益一致化。實際上 White Paper 需要包含的東西就像過去股權時代的產品 BP + 投資 Term Sheet (投資意向書),現有的內容多數只專注 Term Sheet 裡的股權結構表,以及 Vesting Period (鎖倉期限),還有許多東西沒有被納入考量。舉例來說,Token Holder 除了拋售外的退場機制,既然 Token 是與產品連結的,得承認產品都有生命週期,即便可以轉手給社群經營,絕大多數的產品都有需要退場的一天,那 Token 的退場也該被考量在內。
當大家都認可 Term Sheet 的內容後,再往下就是更詳細的執行細節,既然 Token 都是涵蓋在智能合約裡的,一個完善 Token 運作機制的智能合約,要達到的程度應該要如過往設計優良的 SHA (Shareholder Agreement) 一樣。股權投資的時代大家簽的 SHA,細講了許多股權持有者的利益規範,以及權責範圍,這些在 Token 時代並不是不會出現,只是還沒有一個成熟的工具可以讓大家快速、簡單來依照自己的設計調整好。
回到正題,當所有工具都被完善後,許多產品即便本身在 Blockchain 上運行沒有更有效率,但其中的所有權是有機會可以透過 Crypto 來避免利益衝突,同時也讓創業者在募資上有更多彈性,也讓用戶有機會更早持有自己所喜歡、使用的產品。
作者簡介 曾意晴 (AppWorks 投資經理) 負責區塊鏈投資,參與的投資案有 Flow, Animoca, Blocto 及 XREX 等。2015 年政大企管系畢業後正式加入擔任分析師,曾協助 CHOCO TV 從 A 輪一路到被 LINE 併入,也經手 Dcard, Wemo 投資案,目前專注區塊鏈投資。對新事物好奇、愛吃美食以及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