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立法倡導組織Coincenter 發布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Jay Clayton 和美國眾議院議員Ted Budd 之間的通信。該信解釋說,Jay Clayton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分析證實,以太坊和類似的加密貨幣不受證券法的約束。
SEC主席Jay Clayton同意某些加密貨幣不是證券
Jay Clayton 似乎也同意SEC 財務部負責人William Hinman 觀點,去年7月,William Hinman在舊金山雅虎財經峰會上表示:「像BTC 和ETH 這樣的加密貨幣不是證券,如果代幣運作的網路足夠分散,且購買者不再合理地期望某個人或團體進行必要的經營並使自己獲利,這些資產將不代表投資合約。」
幾個月前,區塊鏈立法倡導組織Coincenter 發送了由Ted Budd 共同簽署的一封信,詢問SEC主席是否同意Hinman 的論點。Jay Clayton表示:「我同意Hinman 對加密貨幣資產交易不代表投資合約的解釋。在這種情況下,加密貨幣資產可能不屬於Howey框架下的投資合約(註)。」
註:美國證券法將投資合約認定為一種證券,要求「投資合同」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 出資,即眾多投資人將擁有的資金進行投資
- 投入共同的項目,即眾多投資人將資金投入到同一個項目中
- 期待獲利,即眾多投資人進行投資的目的是獲得盈利
- 獲利來自他人的努力或經營。即投資人不直接參與經營,而是期待項目的發起人或經營者努力、經營而使自己獲利。
以上是美國證券法認定是否被歸類為「投資合約」的標準,同時判定是否屬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的管轄範圍。
雖然沒有提到哪種特定的加密貨幣符合這一標準,但信中表明確認以太坊和類似的加密貨幣不是證券。
Jay Clayton 在去年6月接受CNBC採訪時提到:「用比特幣代替美元、日元和歐元等法定貨幣,這種代幣不是證券。但是,如果我把錢給你,然後你出去冒險,並且你說:「你知道嗎?我會給你回報。」這就是一種證券,我們會對此進行規範該證券的發行,並規範該證券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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