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穩定幣法案(STABLE)》的草案已於昨日發布,該法案旨在為穩定幣市場建立更嚴格的監管框架,確保其穩定性和安全性,同時保護消費者並降低金融系統風險。
穩定幣法案重點摘要
以下為Gauntlet 增長副總裁 Nick Cannon 分享的重點摘要:
1. 禁止收益型穩定幣
法案規定,穩定幣不得提供收益(yield-bearing),意味著穩定幣發行人不能通過持有資產(如國庫券)產生的利息或其他收益來向用戶支付回報。
2. 允許發行穩定幣的機構
只有銀行、信用合作社以及經批准的非銀行機構(approved nonbanks)可以發行穩定幣。這意味著只有符合監管要求的金融機構才能參與穩定幣市場。
3. 1:1準備金要求
穩定幣必須以 1:1 的比例持有準備金,準備金資產僅限於現金、短期國庫券(到期日少於93天,T-bills <93d)或其他高流動性、安全的資產。這確保穩定幣的價值穩定,並降低兌付風險。
4. 可能要求互操作性標準
法案可能要求穩定幣符合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標準。確保不同穩定幣之間能夠兼容和互動,提升市場效率和用戶體驗。此外,具備統一的技術標準也有助於監管機構更好地監督穩定幣市場,降低系統性風險,並確保穩定幣在全球範圍內的應用符合監管要求。
5. 州級穩定幣制度
各州可以自行認證其穩定幣監管制度,但這些制度必須至少達到或超過聯邦標準。這給予州政府一定靈活性,但仍需遵守聯邦的最低要求。
6. 兩年內禁止算法穩定幣
法案在未來兩年內禁止算法穩定幣(algo stables),即通過算法調整供應量來維持價格穩定的穩定幣。其目的是為了降低這類穩定幣的系統性風險。
7. 兩年註冊寬限期
法案為穩定幣發行人提供兩年的註冊寬限期,允許現有發行人在這段時間內完成合規註冊,適應新監管要求。
為何禁止收益型穩定幣?
其中,討論度最高的是「禁止收益型穩定幣」,這一規定被許多社群人士認為是圖利 Tether、Circle 等發行商,因為這些大公司並沒有將收益轉嫁給用戶。一旦政府開綠燈,這些發行商可能會面臨相當大的競爭。
不過,Founders Fund 合夥人 Bridget Harris 認為,這一規定實際上是在保護傳統銀行與部分準備金制度:
「規定將禁止收益型穩定幣。因為如果任何人都能無風險地獲得幾乎全部的無風險利率(而不將資金貸出用於抵押貸款、企業等),那麼誰還會使用普通銀行?而如果人們不使用普通銀行,部分準備金模型就會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