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週四邀請金管會就虛擬資產專法的制定進度進行專題報告。金管會指出,法案通過後將制定 8 個授權子法,涵蓋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監管及穩定幣發行許可與管理。對於未來是否開放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答詢時表示,將依業者狀況、風控能力以及國際趨勢,視市場需求循序開放。
虛擬資產法案立法進程
金管會書面報告指出,我國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納管分四階段,現已進入第三階段:採洗錢防制登記制管理,並對非法業者課以刑事責任。目前共有 9 家業者完成登記,得繼續經營虛擬資產相關業務。
第四階段為推動 VASP 專法立法管理,專法草案已於今年 6 月送行政院審查。該法案涵蓋三大監管重點:對 VASP 之管理(如 VASP 之許可規範、營運共通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對穩定幣發行與管理,以及市場不公正交易之處理。
VASP 專法草案包括「穩定幣發行及管理」專章,由金管會與中央銀行共同研訂,其規定在我國境內發行穩定幣,應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境外發行之穩定幣應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始得在我國 VASP 交易。境內穩定幣發行人應設置與維持十足之準備資產,必須進行定期查核及申報,繳存足額準備金。
金管會表示,專法通過後須擬訂 8 個授權子法(7 個涉及 VASP、1 個涉及穩定幣),金管會已開始研擬訂定中,其規範包括 VASP 設置標準、管理辦法、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內控制度處理準則、業務委外處理作業辦法、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同業公會業務管理規則、穩定幣發行許可及管理辦法。
有望開放虛擬資產衍生品?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提到,有業者指出,目前台灣僅約 5% 的人口活躍於加密資產市場,明顯低於美國、韓國等加密發展較快的國家(約 10% 至 15%)。他詢問政府是否有意加快推動腳步,以縮短與國際市場的差距。彭金隆回應,金管會已依原定規畫送出專法草案,未來將以循序漸進、謹慎友好的態度推動市場發展。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則問及金管會將允許哪些機構發行穩定幣,彭金隆表示我國制度設計參考歐盟的加密資產市場法(MiCA),並未在法律上限縮發行主體範圍,不過考量監理審慎性,初期將優先由金融機構發行。
目前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 9 家業者皆為境內公司,針對尚無境外業者落地的情況,彭金隆表示主管機關已開放境外業者提出申請,專法亦訂有相關規範,未來將提供更明確、透明的申請與監管機制。
郭國文委員還指出,日本雖對虛擬資產訂有嚴格規範,但仍開放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他詢問金管會是否未來會開放相關產品。彭金隆表示專法保留了其他類型,即「經主管機關同意的虛擬資產業務」,會根據業者的經營狀況、風險控管能力以及國際發展趨勢,視需求進行調整、漸進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