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財政部下轄的貨幣監理署(OCC)最新發布的文件,與支付區塊鏈網路費相關的銀行活動屬於准許範圍,包括持有為支付這些網路費用所需的加密貨幣。
OCC 在週二發布、用以回覆銀行詢問的解釋函中寫道,該國銀行可能在區塊鏈網路上支付網路費用(亦稱「gas 費」),以促成其原本獲准的相關業務,並以自營方式在資產負債表上持有為支付這些網路費所需、且具合理可預見需求的加密資產。OCC 確認「該行在所描述與限定條件下提出的活動均屬可允許範圍」。
OCC 以以太坊(Ethereum)為例說明,該區塊鏈上的每一筆交易都必須附帶以以太幣(ETH)計價的 gas 費,因此若銀行要處理以太坊上的可允許活動,就可能需要持有 ETH。
OCC 表示:「此類使用者必須維持一個獨立的 ETH 帳戶,或在交易前於加密資產交易所進行現貨交易以取得 ETH,或與第三方網路費用提供者合作,或以其他方式取得 ETH。此一流程可能增加成本和顯著風險,涉及操作複雜性、資產價格變動,以及交易延遲。」
加密貨幣專家 Paul Barron 表示,這項舉措對整個加密產業來說是一大利多。他寫道:「銀行現在可以持有比特幣(BTC)、以太幣(ETH)、瑞波幣(XRP)、SOL 以及其他原生代幣,讓銀行能直接為其被允許的區塊鏈業務支付網路費,不再需要依賴第三方服務。」
在美國川普政府對加密產業友好的政策環境下,包含 OCC 在內的監管機構逐步調整對加密資產的態度。聯準會已撤回先前阻止銀行參與加密業務的舊指引,並與 OCC 發布聯合聲明,解釋現行規定如何適用於銀行代客持有加密資產等情形。
OCC 也已澄清,美國銀行可以代表客戶買賣加密資產。該機構還表示,正從其手冊和指引中移除有關聲譽風險的相關字眼,但也指出,這並不會改變其對銀行如何管理風險的既有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