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印第安納州議會通過一項法案,為州內部分公共退休與儲蓄計畫開放加密貨幣投資選項,並保障個人持有與使用數位資產的權利。目前該法案已送交州長等待最終批准。
這項名為《加密貨幣監管與投資法》的第 1042 號眾議院法案(HB 1042),在眾議院於週三同意參議院修正版本後,完成兩院通過程序。
該法案由州眾議員 Kyle Pierce 提出,要求特定由州政府管理的退休與儲蓄計畫,必須為參與者提供可自行操作的經紀帳戶,並且該帳戶中至少包含一項加密貨幣投資選項。
受影響的計畫包括:
- 州議員確定提撥退休計畫(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 Hoosier START 大學儲蓄計畫
- 公共雇員退休基金(Public Employees’ Retirement Fund)部分計畫
- 教師退休基金(Teachers’ Retirement Fund)相關計畫
此外,HB 1042 也規定,除州金融機構部門外,其他公共機構不得制定或執行限制個人使用數位資產的規定。具體而言,政府機構不得禁止或限制個人:以加密貨幣作為合法商品與服務的支付方式、使用自託管錢包或硬體錢包持有數位資產
法案同時禁止州政府對加密貨幣相關活動課徵特別稅項,除非該稅項同樣適用於其他金融交易。
在完成兩院立法程序後,HB 1042 現已送交印第安納州州長 Mike Braun 簽署。若獲簽署,法案將於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
該法案的推進,呼應全美將比特幣與其他數位資產納入傳統金融體系的趨勢,同時強調保障個人持有權利。去年 8 月,美國總統唐納·川普(Donald Trump)亦簽署行政命令,允許 401(k) 退休計畫納入加密貨幣投資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