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e Block》報導,在幣安(Binance)前執行長趙長鵬(CZ)承認涉及反洗錢違規的指控一個月後,美國聯邦法官批准了該加密貨幣交易所與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之間的和解協議。
由美國伊利諾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 Manish Shah 在 12 月 14 日簽署的命令顯示,趙長鵬必須支付 1.5 億美元的民事罰鍰,其中三分之一需在未來 30 天內支付,幣安必須向 CFTC 支付 13.5 億美元的罰款,並交出 13.5 億美元的「非法獲得的交易手續費」。
CFTC 在週一(18日)發表的聲明中表示,幣安在前執行長趙長鵬的指示下,在美國招攬客戶,並稱幣安和趙長鵬了解美國的監管規定,但「選擇無視這些規定」。
合意令還要求幣安和趙長鵬保證該交易所將建立包括一個由獨立成員組成的董事會、合規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的公司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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