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The Block》報導,費城第三巡迴上訴法院上週五(19日)裁定,FTX 必須接受獨立審查員的調查。
負責監督 FTX 破產案的美國受託人(U.S. Trustee)此前曾要求任命一名獨立調查員,但遭到 FTX 現任執行長的反對,並被負責監督破產程序的德拉瓦州破產法院法官駁回。然而,這項裁決在上週五被發回重審。其中一位上訴法院法官在先例意見中寫道,由現任執行長 John Ray III 進行調查是不足的,獨立調查可能會揭示加密行業做法的新見解。
法官 Luis Felipe Restrepo 寫道,審查員不應是有利害關係的一方或與債務人有牽連。法官解釋說,關於 Ray 目前的調查,有人擔心可能參與詐欺的 FTX 員工可能仍留在 FTX 集團,此外,FTX 的律師團隊 Sullivan & Cromwell 律師事務所曾是 FTX 的訴前顧問。
Restrepo 還寫道,根據《破產法》規定,如果債務人的債務超過 500 萬美元,那麼任命一名審查員是必要的,而 FTX 案件顯然符合此情況。法官表示,對 FTX 進行獨立調查對整個加密貨幣產業來說將是有益的。
先例意見寫道:
「例如,針對 FTX 集團使用自己的加密代幣 FTT 來抬高 FTX 和 Alameda Research 價值的調查可能會使這種做法受到進一步的審查,從而提醒潛在投資者注意其他加密貨幣公司未揭露的信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