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社報導,台灣加密貨幣交易所 ACE 王牌交易所的創辦人潘奕彰、律師王晨桓、林耿宏等人涉嫌誘騙被害人投資無法變現的虛擬貨幣,獲利近新臺幣 8 億元。臺北地方檢察署今天依詐欺、洗錢等罪,起訴潘奕彰等 32 人,並求處重刑。
檢方調查,潘奕彰、林耿宏等人均明知 MOCT(魔券幣)、CSO、FITC、NFTC 及 BNAT 等五種虛擬貨幣本質僅為以電腦程式產出的電子訊號,並無實際應用前景,竟自民國 108 年起透過犯罪組織分工,以編寫內容不實的虛擬貨幣白皮書、經營王牌交易所、ProEx 交易所,並將虛擬貨幣於交易所上架等方式,再藉由成立 IMBA 直銷團隊及各分會進行推銷、散布不實新聞、操縱幣價等手段,誆騙民眾進行投資,詐得近新臺幣 8 億餘元,被害人數超過 1200 人。
據報導,檢方查出林耿宏等人組成犯罪組織詐銷各式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相關產品等之犯罪所得至少 22 億餘元。林耿宏等人並指示下屬把不法所得分批藏匿於雙北各處,再輾轉挪為他用;被告還將總計 1 億餘元的不法所得交付與林性和謝姓被告作為宜蘭房地產購入和營運費用,作為洗錢據點之一。被告還將犯罪所得交付知名律師王晨桓,王晨桓將部分資金用作王牌交易所增資款以及作為曼谷某法律事務所的投資款。
檢方指出,王晨桓於 112 年 6 月間以「軍師」角色教導林耿宏等人修改虛擬貨幣白皮書內容,讓用戶相信白皮書所載團隊成員確實存在,並安排這些虛擬貨幣得以兌換實體商品或服務,及上架至 DEEPCOIN、Uniswap 交易所來取信於他人。另外,王晨桓還涉嫌犯下與 IMBA 案件有關的洩密罪,以及藏匿人犯和詐欺取財等罪嫌。
檢方查扣 6 億多元現金及加密貨幣、求處重刑
根據北檢新聞稿,檢方共扣得 6 億餘元〔包含總計價值約 4 億多元的比特幣(BTC)、以太幣(ETH)、幣安幣(BNB)和泰達幣(USDT)〕,以及賓士自小客車 1 台(已變價 171 萬元)、麥拉倫自小客車 1 台等物。
檢方依組織犯罪、詐欺取財、洗錢、洩密、藏匿人犯等罪起訴潘奕彰、林耿宏、王晨桓等 32 人,建請法院審酌本案被害人數超過 1200 人,損失金額近 8 億元,將潘奕彰、林耿宏等 4 名主嫌求處 20 年以上之刑。
檢方表示,王晨桓身為國內知名法律事務所所長,並身兼王牌交易所總裁,竟勾結詐欺集團主謀,參與犯罪組織,洩漏偵查秘密,提供房屋藏匿通緝犯並扮演「軍師」角色協助詐團塑造垃圾幣具流通性的假象,還涉及收受犯罪所得、洗錢等,請法院量處 12 年以上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