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去年 11 月承認違反洗錢防制和制裁法,並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根據彭博社報導,在週五(16日)提交給西雅圖聯邦法院的一份判決備忘錄中,美國檢察官敦促一名聯邦法官同意該認罪協議。
檢方寫道,「總之,鑑於幣安不當行為的性質和嚴重性——這是蓄意的,且由高級主管領導,涉及數億美元的附帶效果」,擬議認罪協議中的懲罰是適當的。
認罪協議還要求對該公司進行長達五年的監督。
檢察官表示,幣安拒絕註冊為所謂的貨幣服務業,即傳輸或轉換貨幣的事業,並且未能實施有效的洗錢防制計畫,使得「幣安、其客戶和美國金融系統易受那些試圖利用我們的系統以謀取自身利益的人的損害」。
據報導,幣安已承認它曾允許平台上與哈馬斯和其他恐怖組織的交易,而前幣安執行長趙長鵬(CZ)承認犯有洗錢罪並將於今年 4 月被判刑。他面臨著最高 10 年的監禁,但根據認罪協議,預計其刑期不會超過 1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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