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The Block 報導,美國破產法院於 2 月 13 日批准了一項動議,授權 FTX 出售或轉讓部分投資資產和子公司,這些資產包括 FTX 在私有公司或公開發行公司所持有的的投資,如代幣、代幣權證和股票。
根據 FTX 清算人先前提交的動議,一些被投資方表達了回購 FTX 股份的強烈動機,以便從其他投資者那裡籌集更多資金。
The Block Research 的一份報告顯示,FTX 和 Alameda Research 透過各種子公司在 473 項投資中總共花費約 53 億美元,投資範圍從巨額投資(例如向 Sui 區塊鏈開發商 Mysten Labs 投資的 1 億美元)到許多較小的投資(例如向新創公司 Limit Break 和 Messari 投資的 100 萬美元支票)。
該法院命令授權 FTX 出售或轉讓與該公司總資產相比「價值相對最低」的部分資產,FTX 最初的申請提到,大約有 185 筆投資的金額為 100 萬美元或以下。
經批准的銷售程序要求每項資產的總售價小於或等於 100 萬美元,且「經確認的投資價值」(指的是 FTX 為收購或投資該資產所支付的初始金額)小於或等於 500 萬美元。對於基金資產的出售,最初承諾的資本和總售價必須等於或低於 100 萬美元。
文件表示,獲投資實體(Investee entity)將有五天時間對出售提出異議,如果沒有收到反對意見,FTX 清算人將在沒有法院進一步命令的情況下繼續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