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Finance Magnates 報導,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 3 月 2 日公佈了監管指南,將數字資產(包括加密貨幣)歸類為金融工具。業內人士意味著,視其為“合法”產業。
加密貨幣被歸類為金融工具
根據該金融監管機構的說法,加密貨幣是沒有任何中央銀行或公共機構發行或擔保的價值的一種數字表示,不一定與法律規定的貨幣掛鉤,並且不具有法定貨幣或金錢的法律地位。但被自然人或法人視為交換媒介,可以電子方式進行傳輸、存儲和交易。
該監管機構還澄清說,包括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 (FATF) 在內的多個機構對加密貨幣的定義是重疊的,這構成了其分類的基礎。該指南還指出,加密貨幣的廣泛定義是不屬於之前的任何資產分類。
澄清加密貨幣法規
另外,在此之前,BaFin 更新了其現有的反洗錢 (AML) 法律,要求提供加密貨幣託管的公司獲得經營許可證。它還闡明,它將不會對已經提供此類服務的任何無許可證的公司進行懲處。這些公司只需要表明他們打算在 3 月 31 日之前獲得這種許可證,並在 11 月 3 0日之前申請一個許可證。
根據當地報導,現在有 40 多家德國銀行正在尋求 BaFin 的批准,以便在該國提供數字資產託管服務。Bitstamp 業務發展負責人 Miha Grčar 表示,雖然尚未發布最終法規,但新的許可證要求可能不會像申請紐約 BitLicense 許可證那樣,造成加密貨幣公司外逃現象。
Grčar 還表示,由於該法律是現有銀行法規的「更新版本」,因此銀行可能是最大的受益者,獲得許可證的公司將被認為是金融機構。他還表示,該法律還意味著德國監管機構現在將加密產業視為“合法”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