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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bes 爆料,幣安有「太極」計畫,企圖繞過美監管為美國公民服務,CZ 長文反駁

2020/10/30 10:58
Forbes 爆料,幣安有「太極」計畫,企圖繞過美監管為美國公民服務,CZ 長文反駁
外媒《Forbes》昨(29)日爆料,指出全球最大加密交易所幣安有「太極文件」,主要在研究如何架構公司結構,躲避美國監管單位,從而服務美國用戶,以及將 Binance US 的收入以「許可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移轉回母公司幣安。

安交易所去年和美國公司 BAM Trading Services 合作設立針對美國用戶的交易平台「Binance US」,成立隔天隨即宣布幣安不再服務美國居民,從近來 BitMEX 交易所遭到 SEC 調查的事件看來,幣安此舉可為先見之明。

據當時聲明,Binance US 僅使用幣安的錢包、撮合引擎技術,實質營運的 Binance US 的公司是 BAM Trading Service。

不過,《Forbes》昨日報導指出,Binance US 很可能僅是「太極計畫」的架構之一。該計劃是研究如何架構公司結構,躲避美國監管單位,從而服務美國用戶,以及將 Binance US 的收入以「許可費」的方式最大程度的移轉回母公司幣安。

太極計畫是什麼?

據稱,太極計畫的統籌是幣安前員工 Harry Zhou,他也是幣安 OTC 交易平台 Koi Trading 的創辦人,巧的是,BAM Trading Service 註冊 FinCEN 的郵寄地址欄位正好為「℅ Koi」。

太極文件主要有四大項目:目標、擬議公司結構、參與監管計畫、長期許可計劃。

首先,幣安要先最大程度的降低美國監管機構的影響,包括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紐約金融服務部(NYDFS)等六大主要監管機構。

為了能洞悉這六大監管機構的規範,該文件提議幣安加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基石(Cornerstone)計劃,從而發現監管弱點。Forbes 也從該部門口中證實了幣安確實已經加入基石計劃。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加入基石計畫是獲取貨幣服務執照的標準流程之一。

太極計畫其中一張投影片,Photo credit: Forbes

為什麼不直接設立子公司?

太極計畫最主要的目標就是和美國監管劃清界線,讓幣安得以在其它地區順利繼續拓展業務。對此,該計畫甚至指出 Binance US 可以表達「願以名義罰款換得執法寬容」的意願。

通常,如果該地區的子公司違反,母公司也會受到連帶懲罰,但由於 Binance US 僅是「使用幣安授權技術」,因此即便 Binance US 違法,幣安交易所也不會受到影響。

而 Binance US 收入將會以「使用幣安技術」的授權許可費的方式轉移回幣安公司。

該計畫還明確指出 Binance US 應盡可能在各州獲取執照。目前 Binance US 已在全美 59 個轄區註冊了貨幣服務許可執照。

對 VPN 的曖昧態度

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虛擬私人網路)可針對用戶的網路流量進行加密,同時保護線上身分。使用 VPN 就可以從世界各地安全地存取應用程式、網站和娛樂平台。

太極文件明確要求「策略性」使用 VPN,並在幣安網站提供 VPN 的介紹及教學。

確實,幣安官網有提供 VPN 教學,但主要是在闡述 VPN 可阻止駭客搜集個人隱私資料,同時也指出在 Five eyes 國家(包括美國),政府仍然可以要求檢視網路活動,並註明在某些國家使用 VPN 是違法的。

Photo credit: Binance Academy

報導還暗示,DEX 可能也是計畫之一。其指出,幣安相繼在去年 4 月和今年 9 月,推出去中心化交易所 Binance Chain 和 Binance Smart Chain。

這類的交易所形式不屬於任何人管理,美國或是其他國家的使用人都可以使用,然 Binance Chain 目前的日交易量僅 340,000 美元,相差幣安或是 Binance US 甚遠。

趙在推特反擊:報導是假新聞!

幣安創辦人暨執行長趙長鵬在推特反擊,指出這則報導根本是假新聞。

趙指出,這份文件並非由幣安僱員或前僱員所撰寫,只是由第三方所提供的報告。而任何人都可以向幣安提出報告建議,但這不表示幣安有必要遵照報告行事。

同時也強調,幣安在各個國家都是依照當地法律形式,包括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國家,與政府執法機構緊密互動也足以證明這點;此外,幣安也和全球許多頂尖反洗錢團隊合作。

「我們否認這份文件的指控,@ Binance 以及合作夥伴在多個監管地區皆獲得註冊、許可,並接受監管,足見幣安在合規的努力和承諾。」

趙反駁道。

FUD. The statements and accusations in the article are incorrect. The whole article hinges on a 3rd party document. The said document was not produced by a @Binance employee (current or ex). Anyone can produce a “strategy document”, but it does not mean Binance follows them. 1/7 https://t.co/AnIUJLXWTZ

— CZ Binance (@cz_binance) October 29, 2020

該報導的撰文記者則是反駁,他和幣安首席合規長通信過。合規長明確指出 Harry Zhou(太極文件提案者) 「已非幣安員工」。

「如果你想澄清為何 Harry Zhou 從未在幣安任職,我在這等你。」

@cz_binance I have an email from your chief compliance officer, dated October 13th, (on which you were cc’ed) informing me that “Harry Zhou is also no longer with our firm.” If you’d like to clarify why you’re now saying he was never with your firm, I’m here. https://t.co/2FtpD5DEP9

— Michael del Castillo (@DelRayMan) October 29,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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