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新聞 22 日報導,瑞波證實美國證監會 (SEC) 將對該公司提告,並事先提出公告力搏代幣 XRP 並非證券。今日 (23) 凌晨,SEC 已正式發出公告,起訴瑞波公司與兩位執行高層,涉嫌販售 13 億美元的未註冊證券。
瑞波兩大高層皆被告
據 SEC 的起訴內容,瑞波公司的共同創辦人暨執行董事 Christian Larsen,以及執行長 Bradley Garlinghouse 從 2013 年起為公司在美國與全球,進行未註冊證券的融資。
此外,文件中更指瑞波發出數十億枚 XRP,換取非現金報酬,例如:勞務與做市。Larsen 跟 Garlinghouse 以個人形式販售了大約六億美金的未註冊證券。起訴書中更表示,Garlinghouse 不斷在強調相當看好 XRP 的價值,違法為未註冊證券廣告。
SEC 表示瑞波並沒有為 XRP 註冊證券,也並不滿足任何免註冊的豁免條件。如此一來,就是違反美國的證券法。
SEC 列舉多項罪證
SEC 執法部門負責人 Stephanie Avakian 表示:
「證券發行者想要獲取公開發行的好處,包含讓散戶投資人可以取得、籌碼更分散與二級市場交易,那就必須要合乎聯邦證券法的規範。要不就是註冊證券,要不申請豁免。」
她表示,瑞波沒有做到合規,讓購買者無法獲得足夠的資訊揭露,並無法達到健全公開市場的基本條件。她強調,瑞波數年來沒有讓散戶投資者了解營運與財務狀況,無法滿足基礎的保護。
這份起訴書中對於瑞波公司在 XRP 的業務處理相當清楚,包含它曾經為人詬病的「程序化銷售 」(一種固定拋售 XRP 的措施),以及後來出現的按需流動性 (On-Demand Liquidity, ODL) 服務 (一樣是賣幣,但僅提供給跨境匯款服務使用者)等業務。
舉其中一例,SEC 指控瑞波公司的創辦人 Christian Larsen 另外成立 RippleWorks 公司,並資助大量 XRP 讓該公司推廣瑞波。但卻放任 RippleWorks 招攬做市商,將大量的 XRP 賣到大眾市場中,約有 1.76 億美元價值。此行為並無法保障 XRP 的投資價值。
除此,SEC 也很清楚瑞波付錢給別人,來維持 XRP 的用途,以及它在二級市場的表現。它指控瑞波公司,制訂價格策略,指示做市商在市場上達到指定價格。然而僅有部分干預市場的行為被揭露,因此觸法。
瑞波的負評回應:XRP不是證券
瑞波主要的論點如下:
- XRP 不是一種投資契約。瑞波稱 XRP 的持有人並不能得到瑞波公司的分股或分息,更沒有股東權力。購買 XRP 的人,只會得到資產本身,其他什麼都沒有。多數的 XRP 持有者都跟瑞波公司沒有關係。
- 瑞波公司有自己的股東,如果想投資瑞波,應購買瑞波本身的股票。
- XRP 的價值與瑞波公司沒有關連,而是與加密貨幣市場有關,儘管瑞波公司本身會定期出售 XRP,但也是透過美國境外的交易所或 OTC 業者,而且販售用途都是給跨境匯款需求的用戶,交易量佔全球的萬分之一以下,他們也很注意價格影響。
- XRP 就跟比特幣還有以太幣一樣,是貨幣不是投資契約,根本不適合以 ICO (首次代幣發行) 來規範。也不滿足 The Howey Test 的證券定義。
- 不歸 SEC 管,應歸財政部的 FinCEN (金融犯罪執法網路) 監管。
瑞波的論述也引起幣圈名人的批評,例如瑞波表示,XRP 的區塊鏈網路相當安全且去中心化,反觀被 SEC 認定為貨幣的比特幣與以太幣,它們的區塊鏈網路都遭到中國的控制,事實上 XRP 比較好。
這讓以太坊創辦人 Vitalik 相當不滿,他直接標記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並用中文寫道:
「你為什麼還沒給我們發命令?要不要我們用我們的主節點給你們做個分岔打印一點以太幣?」
不過,日本 SBI 集團對於瑞波的支持仍然沒有退縮,先前已推出股東可以領取 XRP 作為股利、推出 XRP 為主的基金,社長北尾吉孝仍發文支持瑞波,表示瑞波將獲得最終的勝利:
多數加密貨幣都有罪
知名 KOL JOE007 對這件事情的評論不無道理,他表示:
「人們對這件事情的反應是『XRP 根本不是加密貨幣,其他競爭幣沒事啦!』,這根本是搞錯重點。」
他說:
「幾乎所有垃圾幣,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還有新聞操作、營運社群、上幣等操作,完全都是用一樣的中心化方式處理的。只是因為他們都不是大公司而已。」
從這份起訴書中,SEC 的角度就是,你是未註冊證券,不管你是護盤還是砸盤,沒有對投資人有完整的資訊揭露,就是違法。瑞波公司執行長 Bradley Garlinghouse 在今年一直說美國監管不友善,想要撤離美國,想必 SEC 已經蒐證相當長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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