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ointelegraph》報導,Layer 1 區塊鏈 Tron 背後的實體已向法院請求駁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其提起的訴訟,稱該監管機構無權管轄「在全球平台上向外國買方發售的外國數位資產」。
Tron 基金會在 3 月 28 日提交給紐約聯邦法院的駁回動議中表示,「SEC 並非一家全球性監管機構」,它將美國證券法適用於「主要是外國行為」的做法已經過度並應被駁回。
去年 3 月,SEC 起訴了 Tron 創辦人孫宇晨、Tron 基金會、文件共享平台支持機構 BitTorrent 基金會及其位於舊金山的母公司 Rainberry(Tron 於 2018 年收購了後兩家機構),指控其銷售的 Tron(TRX)和 BitTorrent($BTT)代幣是未註冊的證券產品。
總部位於新加坡的 Tron 在其動議中主張,代幣的出售「完全在海外」,並採取措施避開美國市場,而且 SEC 並未指控這些代幣「最初是向任何美國居民提供或出售的」。Tron 還辯稱,即使 SEC 擁有權限,這些代幣也不能被歸類為美國證券分類〔即豪威測試(Howey test)〕下的投資合約。
在訴訟中,SEC 還聲稱孫宇晨參與了「操縱性洗售交易」並秘密向包括 Soulja Boy 和 Akon 在內的名人付款來推廣代幣。Tron 則在其動議中寫道,「沒有具體事實表明這些交易實際上屬於『洗售交易』,出於非法目的而錯誤執行(更不會影響到美國境內的任何人)」,SEC 也並未指控任何一名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