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CoinDesk》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一份新文件中反對幣安(Binance)要求駁回其訴訟的動議。
SEC 辯稱幣安提出的動議依靠對聯邦法律和判例的「扭曲」和「費解的」解釋,並且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 Zombit 此前報導,SEC 於今年 6 月起訴幣安、其創辦人趙長鵬(CZ)和幣安美國,指控它們以多種加密貨幣的形式非法上市未註冊的證券,供美國投資者交易和投資。幣安後續在請求駁回該訴訟的動議中主張 SEC 的法律行動已超越其職權範圍,並且沒有「合理地指控」實際的證券法違規行為。
在週三提交的文件中,SEC 宣稱幣安的論點將「推翻幾十年來支撐該國證券法運作的基本先例」,轉而創造一個缺乏判決先例或現行法律依據的新「僵化框架」。
SEC 還指控幣安在首次代幣發行(ICO)期間出售 BNB 代幣作為募款機制違反了證券法,其穩定幣 Binance USD(BUSD)的銷售作為投資合約同樣違反了證券法,此外,該機構也認為質押(Staking)和 Earn 計畫是違反證券法的行為。
SEC 還反駁關於其訴訟違反「重要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的說法,這是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指示聯邦機構在重大經濟或政治問題上等待國會授權。SEC 表示:
「被告未能解釋為什麼一項旨在保護國會作出重大政策決定的權力的法律原則能為阻礙 SEC 執行證券法中體現的國會政策選擇而得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