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法委員賴士葆今天赴立法院質詢時詢問財政部是否針對加密貨幣進行課稅,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應對加密貨幣相關獲利課徵所得稅,財政部將針對查核事項進行研議,並允諾會在 3 個月內研擬課徵辦法。
臺北國稅局局長吳蓮英在答覆賴士葆立委的質詢時表示,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虛擬通貨平台業者共 26 家,都已辦理稅籍登記,也有繳納營業稅和營所稅。
而在針對法人或個人課稅的部分,賴士葆接著指出,數位發展部已經界定加密貨幣屬於資產,因此加密貨幣買賣相關獲利需課徵所得稅,他詢問財政部在這方面是否已進行課稅。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國人需自行對加密貨幣相關獲利進行所得稅申報,稅務單位會加強查核,署長也指出,財政部已透過其他資料來源查核數位化商品交易的情形。
賴士葆繼續詢問,財政部是否有可能在三個月內提出加密貨幣買賣獲利的課徵辦法,宋秀玲署長允諾會進行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