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律文件,SBF 法律團隊要求法院禁止 FTX 破產重組團隊針對 FTX 破產前的任何追債行為。
其指出 FTX 重組團隊試圖將他們要求凍結股權的行為描述為合理的破產程序,但實際上絕對不是例行程序,重組團隊無視於 Robinhood 股權是由獨立公司 Emergent 所持有,並不屬於涉及 Alameda、FTX 的任何實體公司。
律師代表強調重組團隊對於扣押的 Robinhood 股票並沒有合法索賠權,且要求法院將 SBF 涉及的所有事務皆定義為詐騙 (挪用資金) 是不合理的。
文件中提到,SBF 正面臨潛在刑事責任,需要資金來支付刑事訴訟費用,若失去經濟支持將造成無法彌補的後果。
此前報導,價值約 4.4 億美元的 Robinhood 股權陷入三方爭奪 (BlockFi、 FTX 和 SBF),股票本是由 Emergent Fidelity Technologies Ltd. 所有,SBF、FTX 共同創辦人 Gary Wang 分別擁有此公司 90%、10% 的股權。
當初是由 SBF 與 Gary Wang 透過應付票據 (Promissory note) 向 Alameda 借款 5.46 億美元,以 Emergent 為名義購買 5,627 萬股 Robinhood (HOOD),約佔 Robinhood 股份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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