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美國司法部聲稱幣安前執行長趙長鵬存在逃亡風險,要求法官撤回原本同意趙長鵬回阿聯的保釋條件,將其強制留在美國直到 2 月的量刑聽證會結束。對此,趙長鵬的辯護律師對提出異議,表示他已經支付了一大筆保釋金,並自願來到美國接受對其行為的責任證明他沒有逃亡意圖。
然而,根據路透社報導,美國地方法官 Richard Jones 同意了美國司法部的論點,裁定幣安前首席執行官趙長鵬因違反美國反洗錢法而被判刑之前必須留在美國大陸。
根據保釋條件,趙長鵬必須待在美國,但可以在美國境內自由旅行和活動。他的量刑聽證會定於 2024 年 2 月 23 日舉行。